近日,廣東梅州市梅江區(qū)聯(lián)合中學發(fā)布《致家長的一封信》,稱該校正在安裝調(diào)試“智慧校園平臺系統(tǒng)”,學生進出校門時使用人臉識別系統(tǒng),可讓家長了解考勤情況,并向家長收取每名學生一年100元的服務資費。
此事引發(fā)家長質疑后,9月13日,梅江區(qū)教育局調(diào)查并通報稱,該校學生無論是否交費購買服務均可正常進出校園、宿舍,不存在無法進出的情況。目前自愿購買的學生家長約四成。
此前,涉事學校也回應稱,人臉識別系統(tǒng)是自愿繳費使用的。但是,這并不能消除家長和網(wǎng)友的疑慮。校方向家長收取任何費用,有多大程度能真正做到“自愿”?
從該校《致家長的一封信》的表述來看,設置該人臉識別系統(tǒng)的一大初衷是“提升校園安全”,當?shù)亟逃值耐▓笠脖硎?ldquo;本意在于加強校園安全管理”。人臉識別系統(tǒng)可以實現(xiàn)對學生進出校園、宿舍大門等情況的監(jiān)控識別,確實與校園安全有著密切關聯(lián)。
《致家長的一封信》。 截屏圖
但是,不管從什么角度看,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都在學校,而非家長。學校提升校園安全管理水平,升級有關軟件和硬件,是其分內(nèi)工作,相關成本理應由學校自己承擔。向家長收取服務資費,則有將管理成本轉嫁給家長之嫌。
當?shù)亟逃块T的調(diào)查還表示,《致家長的一封信》是第三方公司擬定并印制,由學校代發(fā)給學生家長。第三方公司代替學校擬定致家長的信,是否越俎代庖了?學校與第三方公司如此密切地綁定在一起,是否存在不正當?shù)睦骊P聯(lián)?
在家長的視角里,不管是由什么公司提供服務,既然致家長的信是以學校名義發(fā)布的,那么實施收費的主體就是學校,這樣的收費行為就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了“剛性”。家長也會擔心,如果不交這筆錢,孩子在學校是否能夠得到公平的對待。
2020年,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(guī)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》的通知,明確要求學校不得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。涉事學校以智慧校園平臺為由向家長收費,是否經(jīng)過上級審批,是否屬于“亂收費”,應該查個明白。
近年來,一些學校以教育信息化為名亂收費有抬頭之勢。教育部曾多次通報有關案例,其中包括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、強制學生辦理電子學生證、違規(guī)收取家長觀看監(jiān)控費等情況。在校園安裝人臉識別系統(tǒng),同樣是教育信息化的體現(xiàn),這筆費用不該由家長承擔。
通過人臉識別等先進技術提高校園安全水平,同時為家長提供了解子女活動的便利渠道,本是一項進步。當?shù)亟逃块T在通報中,也表示要加強研究,積極探索校園安全管理新機制。實際上,家長們并不反對學校在信息化領域的創(chuàng)新,反對的是把創(chuàng)新變成家長的負擔。
對此,學校要充分衡量成本與效果,全面落實校園安全主體責任,并與家長做好充分溝通,尊重家長意愿。教育部門也要繼續(xù)核查整改以教育信息化為名的亂收費問題,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切實保持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高壓態(tài)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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